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
资产评估的三大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市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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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原理
通过市场上相同或相似资产的交易价格,采用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方法确定待评估资产价值,基于替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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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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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评估结果直观且易被市场接受,参数指标直接来源于市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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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性 :需依赖公开活跃市场,缺乏数据时难以应用,不适用于专用设备、无形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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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
适用于房地产、股票、车辆等有活跃交易市场的资产评估。
二、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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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原理
以重新购置或构建与待评估资产相同或相似资产所需的成本为基础,扣除因使用、技术进步等因素导致的价值损耗(实体性、功能性、经济性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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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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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评估过程直观,数据依赖明确,结果具有可验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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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性 :忽略资产未来收益能力,对贬值因素估算依赖主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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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
适用于机器设备、固定资产、土地等有明确重置成本的资产。
三、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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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原理
通过预测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现至现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核心公式为: $$P = \frac{R}{r} \left[1 - \frac{1}{(1+r)^n}\right]$$
其中,$P$为现值,$R$为未来收益,$r$为折现率,$n$为收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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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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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能反映资产未来收益能力,与投资决策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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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性 :收益预测难度大,受市场波动、经济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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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
适用于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可预测收益的固定资产(如专利、商标)及投资性资产。
四、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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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现值法 (属于收益法):通过折现未来现金流计算现值,适用于长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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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价格法 :以企业清算时资产可变现价值为基准,适用于破产或特殊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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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 :上述方法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范。
选择具体方法时,需结合资产类型、评估目的及市场环境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