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联合会(简称“残联”)是中国正部级全国性人民团体,属于国务院领导下的特殊机构,兼具政府职能与社会组织属性,负责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与权益保障。
残联由国务院批准成立,接受民政部业务指导,但机构规格与国务院组成部门同级。其主席通常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或资深官员担任,体现国家层面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全国8500万残疾人的统一代表组织,残联在政策制定、服务协调和国际合作中发挥核心作用。
残联的组织体系覆盖中央至地方五级,包括中国残联、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县级残联和乡镇(街道)残联,形成完整的行政网络。其核心职能包括推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政策落地,并监督《残疾人保障法》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残联虽非行政机关,但享有行政编制和财政拨款,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这种“半官半民”的独特性质,使其既能参与政府决策,又能灵活联动社会组织,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残疾人服务模式。
残联的权威性与执行力源于其正部级定位,这一级别保障了其在跨部门协作中的话语权,确保残疾人诉求能直达国家政策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