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档案在外省处理需根据是否已确定录用状态分情况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已确定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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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调档函
由录用单位或户籍地人才市场开具正式调档函,明确档案调转目的和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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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档案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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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调档函到档案存放地(如学校、户籍地或工作地人才中心)办理转出手续,档案通过机要方式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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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自行领取,可联系档案管理单位协商,但需确保档案密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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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与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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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到达接收单位后,及时联系确认是否到位,并按要求寄送至政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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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通过人才市场托管,需确保档案安全寄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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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确定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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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调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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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申请调出,或通过户籍地/考公所在地人才市场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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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部分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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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调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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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出单位开具调档介绍信,委托方提供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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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通过密封信封转递至指定人才市场或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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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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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完整性 :调档前需自行检查档案密封性,避免材料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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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调档函需在有效期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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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要求 :异地政审可能涉及实地考察,需提前准备好档案及相关材料。
建议优先通过官方渠道(如户籍地/考公所在地人才市场)办理,确保流程规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