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成绩计算方法因高校而异,但通常由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三部分按比例合成。以下是具体计算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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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高考成绩
直接使用高考总分(如浙江省为750分),部分高校会按比例折算(如浙江大学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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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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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标准 :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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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不同院校差异较大,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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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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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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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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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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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标准 :通常按比例折算为满分100分,具体比例因校而异(如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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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某校可能采用综合测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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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公式
一般形式为: $$ 综合成绩 = 业考成绩(折算后)× 15% + 综合测试成绩(折算后)× 30% + 高考成绩(折算后)× 55% $$
(以浙江省部分高校为例)。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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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差异 :同一省份不同高校比例可能不同,需以招生简章或学校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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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部分高校(如浙江大学)对往届生或中职生有额外要求,需提前完成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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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参考 :浙江省2025年规定书面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为综合成绩重要组成部分,最高分94分。
建议考生以目标院校招生简章中的具体比例和规则为准,必要时咨询学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