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分比例在行业标准中的应用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定:
一、价格分值比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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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项目 :价格分值占比通常为 30%-60% ,服务项目为 10%-30% 。这一范围由《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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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比例要求 :部分行业政策(如农业银行)规定,货物类项目价格分值不得低于 30% ,服务类项目不低于 10% ,以确保价格因素在综合评估中的基础地位。
二、确定比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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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导向
- 通用性高、技术标准统一的项目,价格分值可设定较高(如货物项目60%);反之则降低(如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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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与采购人协商
- 当项目性质难以判断时,通过采购方与专家评审团的意见综合确定,例如取双方建议的平均值(如50%)。
三、应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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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分配原则
- 商务标(价格、服务等)通常占比 60%-75% ,技术标(性能、资质等)占比 25%-40% ,以平衡价格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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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实践结合
- 需结合《政府选购法》等法规要求,确保分值设置与量化指标对应,并通过深化需求分析优化标准。
四、争议解决机制
若出现得分与报价相同的情况,可参考技术指标优劣、企业信誉等因素进行二次评审,或通过专家打分差异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