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最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规定明确:户籍、权利义务关系与土地保障为三大核心认定标准,成员权益不因就学、务工等情形丧失,妇女权益受专项保护。
-
成员认定规则
新法首次统一全国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户籍在或曾在本集体”“与集体形成稳定权利义务关系”“以集体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三要素。因生育新增人员必须确认成员身份,因结婚、收养或政策性移民新增人员原则上也应确认,避免“两头空”或“两头占”。 -
身份保留与丧失
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丧失身份,结婚后未取得其他集体成员身份的原组织不得取消。例外情形仅限死亡、丧失国籍、取得其他集体身份、成为公务员(聘任制除外)等五种。 -
成员核心权利
包括土地承包权、宅基地申请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征地补偿分配权等十项,同时需履行保护集体资源、参与管理等义务。非成员长期贡献者经四分之三成员同意可享部分经济权益。 -
妇女权益保障
法律明确禁止以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理由侵害妇女权益,确保平等享有集体资源与收益分配权。 -
查询与过渡安排
通过微信小程序“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可实时查询身份状态,已确认成员无需重新认证,历史改革成果受法律保护。
提示:新法实施后,成员应关注集体章程细则更新,积极参与成员大会行使表决权,遇权益争议可依法向农业农村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