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证补办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遗失声明等材料到原发证机构申请, 流程包括挂失公示、填写申请表、审核缴费及领取新证, 全程约15-30个工作日。 以下是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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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与声明
发现证件丢失后,需在市级以上报刊或人社局官网发布遗失声明,声明需包含姓名、证件编号及作废说明。 -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遗失声明原件(报纸或电子版打印件)
- 近期免冠证件照(通常为2寸蓝底)
- 原社工证复印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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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到原发证机构(通常是当地人社局或民政局)填写《补办申请表》,提交材料并缴纳工本费(约20-50元)。 -
审核与制证
机构审核通过后,将信息上报至省级部门制证,一般需15-20个工作日,偏远地区可能延长至30天。 -
领取新证
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新证会注明“补办”字样,但效力与原件一致。
提示: 补办期间如需证明资质,可向发证机构申请临时证明。建议妥善保管证件,避免二次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