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投诉举报相关规定如下,主要依据最新政策及权威信息整理:
一、主要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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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监督电话 :010-66092315/66093315(7×24小时服务,全年无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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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监督邮箱 :12391@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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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平台专栏 :通过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平台“义务教育违规招生问题”专栏举报,县级教育部门需设立专项热线并公开
二、受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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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优先 :需先向当地教育部门(省、市、县)反映,若其不作为再向教育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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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 :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邮件举报需注明身份信息
三、举报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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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举报事项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情况概述及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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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前备齐当地处理意见及身份证明
四、处理时效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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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承诺查清事实并负责处理,不得压制或打击报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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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后需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后续查办
五、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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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投诉,需按法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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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规行为(如以“校园开放日”违规招生)可直接向教育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