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 和 工资拖欠预防机制 ,并履行以下职责:
-
督促施工管理
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工资支付规范。
-
处理矛盾纠纷
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防止问题升级。
-
应对集体讨薪事件
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时,建设单位需及时处理并报告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不得以无劳动关系为由推脱责任。
总结 :建设单位需通过建立协调与预防机制,强化施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并依法履行集体讨薪事件处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