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需遵循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具体如下:
一、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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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需根据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评估,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常用方法包括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等。计提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贷记“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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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坏账损失
当确定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需核销坏账。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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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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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应收账款
此操作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减少应收账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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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特殊处理
小企业无需提前计提坏账,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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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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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应收账款(或预付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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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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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条件
坏账损失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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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际发生且与收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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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时间达标(如:小企业单笔逾期超1年且金额≤5万元,或年度收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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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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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A105090《资产损失及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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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合同、协议等外部证据及内部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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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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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实际发生的坏账可扣除,提前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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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税法规定,避免虚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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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账务处理以备抵法为主,税务处理需严格以实际发生为前提。企业应合理评估坏账风险,规范核算流程,并留存完整凭证以备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