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需满足实际发生、会计处理、证据充分等条件,且需区分逾期年限(1年或3年)和金额标准(单笔≤5万或≤年收入万分之一)。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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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条件:坏账必须实际发生且符合法定情形,如债务人破产、死亡、逾期3年无力清偿等。会计上需已作损失处理,仅计提坏账准备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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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求:需内外结合的证据链,如法院判决、工商注销证明、债务重组协议等。小额坏账(逾期1年且≤5万)需专项说明,但无需第三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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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表》,资料留存备查,无需税务机关事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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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限制:境外坏账损失不得在境内扣除,已扣除坏账若后续收回需计入当期收入。
提示:企业应规范坏账核销流程,确保证据完整性与时效性,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