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坏账核销审批是指对无法收回的公共资金或资产进行法定程序清理的过程,核心环节包括责任认定、材料审核、分级审批和账务调整。其意义在于规范财政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同时需严格遵循《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规要求。
分点展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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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条件
- 需满足债务方破产、注销或经司法程序确认无法偿还等情形
- 账龄超过3年且催收无果的应收款项可优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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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单位自查:财务部门整理坏账证据链(如合同、催收记录、法律文书)
- 主管部门审核:重点核查核销依据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 财政部门批复:金额超过50万元需报省级财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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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材料
- 坏账形成说明及责任认定文件
- 第三方审计报告或司法判决书
-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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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管理
- 核销后需建立备查账簿持续跟踪
- 若债务方恢复偿付能力需及时追缴
总结提示:行政单位应定期清理往来款项,避免坏账积压;核销过程必须公开透明,严禁利用审批程序违规冲销责任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