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核销账务处理是企业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会计确认和冲销的关键流程,核心在于 合规计提、证据充分、分录准确 ,需结合税法与会计制度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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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坏账准备:企业需定期评估应收款项可收回性,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会计分录为:
- 计提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
- 冲回多提时:反向操作,确保损益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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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条件与证据:需取得法律或行政文件证明债务无法收回,如破产清算文件、债务人死亡证明、超诉讼时效裁定等。核销分录为:
- 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坏账准备不足,差额需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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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已核销坏账:若后续收回款项,需通过“坏账准备”科目过渡,分录为:
- 恢复债权: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
- 实际收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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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与会计差异:会计核销需内部审批,但税法要求税务机关备案或核准,尤其是大额损失。关联方往来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需特别注意政策差异。
提示:企业应建立坏账核销的标准化流程,确保证据链完整、分录合规,并定期与税务政策同步,避免财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