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殿林因参与聂磊涉黑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被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案件背景
- 聂磊涉黑案是山东省青岛市一起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多项罪名。
- 聂磊及其组织自1995年起通过房地产开发、经营娱乐场所等方式聚敛财富,逐步形成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共有32名被告人被判处不同刑期,其中史殿林为骨干成员之一。
罪名与刑罚
- 史殿林的主要罪名包括:
-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故意伤害罪
- 开设赌场罪
- 寻衅滋事罪
- 刑罚内容:
- 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案件影响
- 聂磊涉黑案导致30余名公职人员落马,其中包括多名公安系统人员,彰显了案件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
- 案件的处理表明了司法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有效震慑了类似犯罪活动。
总结
史殿林作为聂磊涉黑案的重要参与者,因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被判处重刑。这一案件不仅揭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也彰显了国家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