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被称为“青岛黑社会头目”,他靠暴力犯罪、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不法行径称霸青岛多年,最终受到法律严惩,被判处死刑。其犯罪时间长、涉及罪行众多、背后的“保护伞”也颇为复杂,以下是关于他覆灭的完整讲述。
聂磊1967年7月17日出生于山东青岛,出身于一个教师家庭。但父母忙于工作,对他的教育有所缺失,他初中毕业后就辍学混迹街头。1983年,年仅16岁的他因抢劫1.3元被判6年,后经父母“运作”改判为拘役6个月;1986年,因斗殴被劳教3年;1992年,再次因抢劫罪被判6年。十年间三次入狱的经历,让他在狱中积累了复杂的人脉,这些人在他日后组建黑帮时成为“原始班底”。
1995年出狱后,聂磊走上“合法生意”的道路,以此掩盖非法勾当。他成立群力置业等公司,开发如意大厦等项目积累原始资本,同时涉足娱乐行业,开设“红星游乐城”“新艺城夜总会”等场所,组织卖淫、开设地下赌场,非法获利数千万元。他还成立数十人的暴力团伙,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40余起案件,致2人死亡、13人轻伤、8人轻微伤。比如2000年因怀疑妻子与朱某有染,他指使手下将其面部打伤,后又将硫酸泼在朱某身上;2009年,因琐事当街打死青年胡林。
2000年到2010年6月,是聂磊及其团伙最“辉煌”的时期。随着其组织的壮大,他不仅控制了青岛市部分区域和行业,还大肆拉拢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青岛市北区公安分局原局长于国铭、李沧区分局原局长冯越欣等14名警察被查,后来牵扯出的“保护伞”达30余人。他们有的为聂磊通风报信,有的对他重罪轻判,甚至直接参与犯罪。
聂磊的覆灭源于2010年3月的一场冲突。当时,他手下人员与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保安发生冲突,持刀闯入酒店打砸,致多人受伤,而当时酒店正接待国际跳水赛事运动员,此事引起公安部高度重视。聂磊被列为B级通缉犯,同年9月被捕。警方在侦破案件过程中,不断扩大战果,截至9月7日,包括聂磊在内的130余名涉案成员被抓获归案。此后,又有更多涉案人员落网,保护伞陆续被揭开。
2011年12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胶州法院大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聂磊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以聂磊为首的32名被告人。2012年2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披露,已有30多名“保护伞”被查处。2012年3月,青岛中院一审以10项罪名判处聂磊死刑,判决书宣读长达6小时。同年8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2013年9月15日,执行人员将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结果通知聂磊。9月16日,聂磊与亲属进行了最后的临行会见,他见到母亲后嚎啕大哭。9月17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聂磊执行了注射死刑。
聂磊的覆灭警示我们,黑恶势力无论怎样猖獗,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扫黑除恶不仅要打击黑恶势力本身,更要深挖背后的“保护伞”,清除滋生黑恶的土壤。社会也应重视家庭教育,避免青少年走上错误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