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定额标准的制定流程以专业性和规范性为核心,涵盖立项、数据收集、编制、审查和发布五大阶段,确保定额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其核心亮点包括:多部门协同审查机制、实测与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技术手段、动态修订原则,以及国有资金项目的强制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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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与准备: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建专业编制组,拟定包含任务依据、经费来源、进度安排的工作大纲,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启动。例如公路工程需遵循交通运输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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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收集与初稿编制:编制组通过现场调研、测算验证和专题论证收集数据,结合施工工艺、材料价格等基础资料,采用实测法或成本法计算消耗量,形成定额初稿。重大技术问题需形成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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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与审查:初稿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后公开征求意见1个月,修改后提交专家会议审查。审查需形成纪要,省级项目须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参与,确保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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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发布与备案:通过审查的定额由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发布文件需包含编制报告、审查意见执行情况表等,国有资金项目必须将其作为造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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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与修订:定额实施后,主管部门每年公开征集意见,对新技术、新工艺或满五年未修订的定额启动局部或全面修订,底稿存档备查。专项补充定额适用于特定项目,其他工程可参考。
提示:企业可结合自身技术条件编制内部定额,但需注意与官方标准的衔接。定额的动态性要求使用者定期关注更新,避免因数据滞后影响造价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