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并未作废,而是进行了整合与优化。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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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整合与替代
自2019年1月1日起,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19项制度被《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统一替代,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均需执行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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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特定制度
在制度替代过程中,明确废止了《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等12项分行业会计制度,但保留了其中合理共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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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的核心优势
新制度重构了核算模式,引入权责发生制,扩大了资产负债核算范围,完善了报表体系,提升了会计信息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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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执行与优化
截至2025年,新制度仍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基层单位需针对核算难点制定应对策略,确保制度落地。
政府会计制度通过整合替代和优化升级,实现了会计核算的统一与规范,未作废原有制度,而是使其融入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