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如下:
一、政府及监管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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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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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需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隐瞒、谎报或迟报将面临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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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批复是认定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批复内容包含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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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职责
- 政府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救,协调各部门联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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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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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需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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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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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
- 建立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
三、工会监督作用
- 工会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重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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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划 :政府需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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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原因处罚 :新法扩大了事故责任追究范围,间接原因(如监管失职)也将被纳入处罚。
以上规定体现了新法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全方位强化,从政府监管到企业执行,再到工会监督,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