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提出更严格的主体责任、全员安全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三大核心要求。企业需构建全覆盖责任体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违法成本最高提升至1亿元罚款。
分点展开:
-
主体责任升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承担第一责任,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须设置安全总监,纳入领导班子,未履职最高可处年收入80%罚款。 -
全员安全责任制
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均需明确安全职责,建立岗位责任清单。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未落实将按每人2万元标准处罚。 -
双重预防机制
强制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红橙黄蓝四色标注)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未整改视同事故处理,可能面临停产整顿或按日计罚。 -
数字化管理要求
高危企业需建立安全生产电子档案,实时上传风险监测数据至政府监管平台。智慧化改造可获税收优惠,拒不联网将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
违法惩戒强化
事故罚款基数改为营业额比例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最高罚1亿元。推行"一案双罚",既罚企业又罚责任人,严重者终身禁业。
企业应尽快开展合规审计,重点完善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特种设备检测报告等材料。同时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安全评估,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