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津贴标准与发放方式
-
津贴金额
- 1994年以前 :每月600元,长期发放。 - 1995年以后 :2011年之后入选人员一次性发放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 1995年前已享受津贴者 :继续按月发放原标准(如100元/月)。
-
发放周期
- 2004年起改为每两年选拔一次。
二、配套待遇
-
医疗保健
-
提供二级医疗保健服务。2. 岗位聘任
-
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三、适用对象
-
覆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及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等领域的 高层次人才 ,包括:
- 专业技术人才 :科研、医疗等领域的专家。- 高技能人才 :关键生产技术岗位的高级技工。- 其他领域人才 :如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领域的突出贡献者。
四、荣誉性质
津贴本质为荣誉奖励,金额对个人经济影响有限,主要目的是认可和激励人才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