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继续发放
关于国家特殊津贴的退休待遇,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津贴标准与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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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国家特殊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自1991年起调整后保持不变。 - 1994年以前享受每月100元津贴的专家,退休后仍按600元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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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津贴与退休工资同步发放,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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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与税务
颁发国家特殊津贴证书,一次性发放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与其他退休待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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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基本养老金的叠加
退休后津贴与基本养老金合并发放,不额外增加总养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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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补贴
特殊工种退休补贴与普通退休待遇分开,按工龄比例发放(如75%-100%),与特殊津贴无直接关联。
三、调整与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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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津贴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调整由中央财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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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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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不再享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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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罪被依法惩处并收缴违法所得的(如许岸高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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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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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
部分津贴获得者可享受二级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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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高龄津贴等补充性补贴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每月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
总结
国家特殊津贴退休待遇的核心是“退休后继续发放”,标准固定且与退休工资合并发放,同时享受税收优惠。特殊工种、高龄老人等群体可能额外获得其他补贴,但需符合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