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需准备身份证、学历证书、现职称证书、业绩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核心材料,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 业绩成果原件为关键材料。申报人员需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基础身份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需与原件一致
- 学历/学位证书:从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的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
- 现有职称证书:现任职称的评审表或证书原件
二、专业能力证明材料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需单位审核盖章
- 业绩成果:包括项目报告、获奖证书、专利、论文等原件(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 继续教育证明:近5年继续教育学时记录,需人社部门认证
三、单位审核材料
- 单位公示证明:申报人材料需公示5个工作日并出具证明
- 推荐意见书:单位对申报人专业技术能力的综合评价
- 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证明申报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提示:材料装订需规范,复印件逐页盖章,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建议提前3个月准备,避免遗漏影响评审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