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通知,2025年湖北省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分为三档,具体如下:
1. 缴费档次划分及标准
第一档(武汉市及省直):
- 月缴费基数标准:7489元
- 缴费基数上限:22467元
- 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
第二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
- 月缴费基数标准:6948元
- 缴费基数上限:20844元
- 缴费基数下限:4097元
第三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
- 月缴费基数标准:6805元
- 缴费基数上限:20415元
- 缴费基数下限:4007元
2. 各险种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16%
- 个人缴费比例:8%
医疗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8%
- 个人缴费比例:2% + 7元/月(大病保险)
失业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0.7%
- 个人缴费比例:0.3%
工伤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0.2%~1.9%),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不缴费
3.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确定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4. 政策调整与补缴
- 2024年度缴费基数标准公布后,灵活就业人员可重新申报2024年7月至11月的缴费基数,单位职工需重新确定缴费基数并补缴差额。
- 未及时缴纳2023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4年底前补缴。
5. 城乡居民社保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每年200元至5000元不等,参保人可自主选择。
-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80元/年,财政补助640元。
信息来源
以上信息来源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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