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至初中)实行学费全免费政策,且免除学杂费,由国家财政全额保障。 这一政策覆盖城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并配套提供免费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支持措施,确保教育公平。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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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免费性
《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并将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机制。公办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民办学校学生同样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贴。 -
“两免一补”全面覆盖
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获得国家课程教科书,部分地区还提供字典。寄宿生可申领生活补助(小学每年1250元、初中1500元),非寄宿困难学生按50%比例享受。 -
财政分级保障落实
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分担经费,并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例如,农村寄宿制学校享有额外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学生补助标准更高。 -
民办学校同步减费
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需等额减免学生学费,确保政策普惠性。严禁通过赞助费、捐资助学等变相收费。 -
动态监督与违规追责
各级政府需公示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审计监督。对侵占教育经费、强制收费等行为依法追责,家长可通过12358等渠道举报。
提示:家长若遇学校违规收费,可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部分地区还提供营养改善计划、校车补贴等延伸福利,具体可咨询学校或社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