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实施细则》是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配套法规,核心在于明确许可证管理、经营规范及法律责任三大体系,通过专营专卖、严格监管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与消费者权益。
我国对烟草生产、销售实行全链条许可制度。企业需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批发企业许可证或零售许可证,未获许可禁止经营。许可证审批遵循公开、公平原则,明确有效期延续与变更流程,违规将面临吊销处罚。
烟草制品运输需随车携带准运证,禁止跨区域无证运输。零售户必须从当地批发企业进货,不得销售假冒、霉变或非法渠道产品。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同样纳入监管范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违反细则将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无证经营可处违法经营额20%-50%罚款;销售非法生产烟草最高罚款金额达货值5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走私、制假等刑事责任。
烟草专卖制度通过细则落地,既维护市场秩序,也需平衡控烟目标。经营者应严格遵守许可与经营规范,消费者则需认准合法渠道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