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专卖许可证最新规定明确要求申请人需具备资金、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合理布局等条件,且区分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层级与材料要求。 新规强调电子化申请流程,强化对中小学周边、自动售货等情形的限制,并明确存量电子烟零售主体需在过渡期内完成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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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分类与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三类。生产企业需具备资金、技术设备及产业政策符合性;批发企业要求资金、固定场所及合理布局;零售许可则需独立经营场所且符合当地零售点布局规划。中小学周边、自动售货机销售等情形明确禁止发证。 -
审批权限与材料
生产企业及跨省批发许可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省内批发由省级审批,零售许可由县级审批。新办申请需提交企业设立批文、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材料,电子烟零售还需提供过渡期前的经营记录。 -
申请流程优化
支持线上线下双渠道申请,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平台可在线提交材料。审批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实地核查与材料审核同步推进,明确不予许可的情形需书面说明理由。 -
特殊情形与过渡期
电子烟零售主体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申请,存量店铺不受布局调整影响,但需符合安全要求和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明确不得从事批发或零售业务。
提示:申请人应提前核查经营场所合规性,通过官方平台预审材料,避免因布局冲突或材料不全延误审批。过渡期后新规将全面执行,存量主体需及时完成许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