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在土地或房屋征收过程中依法享有十大核心权利:知情权、参与权、补偿权、异议权、听证权、选择权、救济权、公平交易权、财产保护权和生活保障权。这些权利构成法律保护体系,确保征收程序透明公正,补偿合理到位。
- 知情权:征收方必须公开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文件,被征收人有权获取完整信息。
- 参与权:可参与补偿方案的制定与修改,提出个人意见。
- 补偿权:依法获得土地、房屋、搬迁费等合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市场价值。
- 异议权:对评估结果或补偿方案不满时,可申请复核或鉴定。
- 听证权:在征收决定前,有权要求召开听证会表达诉求。
- 选择权:可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等安置方式。
- 救济权: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 公平交易权:禁止强迫签订协议,补偿谈判需平等自愿。
- 财产保护权: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房屋或破坏财产。
- 生活保障权:确保征收后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特殊群体应获针对性安置。
提示:若权利受侵害,务必保留证据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避免错过**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