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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地批文进行复议后,仍可领取征地补偿,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补偿的发放方式和金额。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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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发放的合法性
若复议机关认定原征地批文存在违法情形(如程序或实体违法),该批文将被撤销,但已获得的补偿款通常会依法支付到位。若补偿金额偏低,复议机关可责令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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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与金额调整
- 土地补偿费 :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涉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需按国有土地标准补偿并扣除已支付的集体土地补偿部分。 - 安置补助费 :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若原补偿不合理,可要求调整。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归所有者所有,不受批文复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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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格限制
若被征收人已通过诉讼或仲裁获得补偿,或因超过法定期限未提起诉讼且补偿已提存,则可能失去对征地批复的复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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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与监督
重新作出的补偿决定具有法律效力,相关部门必须按时足额发放。若未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 :若对补偿标准或批文合法性存疑,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同时关注补偿款的具体发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