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制作的责任主体明确: 根据《会计法》和财务内控规范,记账凭证必须由会计人员编制,出纳主要负责现金/银行收支的原始凭证审核与保管。核心分工原则是"钱账分管"——出纳管钱、会计管账,两者相互监督。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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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而记账凭证(即常说的"凭证")需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出纳无记账权限。 -
岗位职责差异
- 会计: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等全流程账务处理
- 出纳:仅负责货币资金收付,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
- 风险防控要求
若出纳同时做凭证,易导致以下问题:
- 资金挪用风险(自行伪造凭证掩盖收支)
- 账实不符(收支记录与账面脱节)
- 审计线索断裂(缺乏独立复核环节)
- 实务操作流程
典型协作模式:
① 出纳完成收付款后,将原始凭证移交会计
② 会计审核原始凭证并编制记账凭证
③ 会计将凭证返还出纳,出纳据此登记日记账
总结提示:
企业应通过制度明确会计与出纳的权限分离,凭证编制必须由会计完成。若发现出纳代做凭证,需警惕财务管控漏洞,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审计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