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继承权的最新规定明确:遗产范围扩大至虚拟财产、新增打印/录像遗嘱形式、引入宽恕制度恢复继承权,并首次确立遗产管理人制度,全面保障被继承人的财产处分自由。
-
遗产范围突破传统限制
民法典不再列举遗产类型,采用“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概括性定义,游戏账号、数字货币等虚拟财产明确纳入继承范围,适应数字时代资产形态多样化需求。 -
遗嘱形式更加灵活
新增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为法定形式,需至少两名见证人签字或记录身份信息及日期。同时废除公证遗嘱优先效力,改为“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充分尊重被继承人真实意愿。 -
宽恕制度体现人性化
继承人因虐待、隐匿遗嘱等行为丧失继承权后,若真诚悔改且获被继承人生前宽恕(或遗嘱重新指定),可恢复继承资格,平衡家庭伦理与亲情修复需求。 -
法定继承人范围扩展
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侄、甥)可代位继承,避免财产收归国有,促进家族财富在血亲间流转。 -
遗产管理人制度防纠纷
遗嘱执行人、推选继承人或民政部门可担任遗产管理人,负责清算债务、保全资产并公平分配,减少继承争议。 -
胎儿权益特殊保护
分割遗产时必须为胎儿保留份额,娩出为死体则按法定继承重新分配,体现对生命权的尊重。
继承权新规以意思自治为核心,兼顾技术发展与家庭伦理。建议提前订立遗嘱并明确执行人,复杂资产可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