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后的流程可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核心阶段,具体如下:
一、侦查阶段(最长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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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审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后立案,否则撤销案件并通知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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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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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 :最长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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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 :最长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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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先行拘留,24小时内送看守所羁押,24小时内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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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终结
收集证据后,认为有罪则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无罪或情节轻微则撤销案件并释放嫌疑人。
二、审查起诉阶段(最长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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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核
检察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是否充分,确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提起公诉;否则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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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侦查
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次1个月,补侦后仍不足证据则不起诉。
三、审判阶段(普通程序2个月,二审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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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理
包括公诉宣读、证据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最终由法院作出有罪/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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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程序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二审法院2个月内审结并作出终审判决。
四、执行阶段
判决生效后,罪犯送交监狱服刑,表现良好可申请减刑或假释。
律师作用 :在侦查阶段可申请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可阅卷、会见嫌疑人,审判阶段可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