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范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类型。
1.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主要针对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
2. 抽象行政行为
虽然行政诉讼一般不针对抽象行政行为,如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但在特定情况下,这些行为如果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被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
3. 内部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通常指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分。一般情况下,内部行政行为不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但如果该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也可以被纳入。
4. 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5. 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6. 其他行政行为
除了上述类型外,其他行政行为如果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被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例如,行政指导行为、行政规划行为等。
总结:行政诉讼案件范围主要包括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特定情况)、内部行政行为(实际影响)、行政协议、行政赔偿以及其他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