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的三种基本方法为:
一、大量观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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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作用
大量观察法是统计活动的基础方法,指对所研究现象总体中的足够多个体进行观察和记录,以揭示其规律性数量特征。例如,研究某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需观察大量居民的消费行为才能得出准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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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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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保证样本的代表性,避免因个别极端值影响整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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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他统计方法(如抽样推断)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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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计分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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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作用
通过将总体按某一或某些标志划分为若干组,分析不同组之间的差异和联系。例如,将企业按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企业,研究各规模企业的经营指标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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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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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揭示现象的内部结构,如收入分配的层次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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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综合指标计算提供基础,如计算组间平均数、标准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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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指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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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作用
运用统计指标对现象总体数量特征进行概括和反映,常见的指标包括均值、中位数、标准差、频率分布等。例如,用人均GDP反映国家经济水平,用失业率衡量就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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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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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可同时反映总体的规模、结构、趋势等多方面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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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不同地区或现象之间的比较(如不同国家的教育水平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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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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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数列分析法 (动态数列法):通过观察现象在不同时间上的发展变化,分析其趋势和周期性,如分析某公司历年的销售额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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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推断法 :基于样本数据推断总体特征,是现代统计学的重要方法,但需注意样本的代表性和抽样误差控制。
以上方法各有侧重,实际应用中常结合使用。例如,在经济分析中,可能先通过大量观察法收集数据,再运用统计分组法划分行业类别,最后通过综合指标法评估整体经济运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