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是2019年起全国推行的社保改革,核心亮点包括“四统一、两确保”: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医疗服务管理及经办服务,确保待遇不降、制度可持续。合并后,生育保险并未取消,而是与职工医保一体化管理,个人缴费不变,报销流程简化,基金抗风险能力增强。
- 统一参保登记:在职职工参加医保即自动参保生育险,覆盖更全面,避免企业选择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部分地区也可享受生育津贴,如广东、浙江等地已试点。
- 统一基金征缴:生育险基金并入医保基金,单位按两险原费率之和缴纳(如医保9%+生育险1%),个人仍无需缴费。费率动态调整机制保障长期收支平衡。
- 医疗服务优化:执行统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产检、分娩等费用直接医保结算,异地生育也可刷卡报销。部分地区推行按病种付费,控制不合理医疗支出。
- 待遇保障不变:生育医疗费用实报实销,津贴按产假天数发放。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可申领50%医疗补贴(如深圳标准2700元)。财政供养人员不重复享受津贴。
- 管理效能提升:经办流程简化,材料“一站式”提交;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规范生育医疗服务,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基金共济能力。
提示:合并后需核对单位缴费比例是否合规,保留产检发票等凭证至少2年,并关注本地政策细则,如津贴申领时限或灵活就业参保条件,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