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费的参保范围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在职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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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全覆盖
参保主体涵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各类组织,确保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均能享受生育保障。 -
职工范围明确
在职职工(含雇工)无论性别均纳入参保范围,部分地区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但以地方政策为准。 -
缴费责任清晰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缴纳,职工个人不承担费用,合并至职工医保统一征收,简化流程。 -
特殊群体延伸
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需满足职工参保满1年的条件,体现政策普惠性。
提示: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