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评残后部队给予的补偿金额因残疾等级、服役状态及是否因战/因公致残等因素而异,具体如下:
一、现役军人评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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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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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现役后,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人,可同时享受军人伤亡保险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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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因公一级、二级:72850元/月(2024年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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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因公三级、四级:659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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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因公五级、六级:578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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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因公七级、八级:509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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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因公九级、十级:474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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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助由部队发放,与工资收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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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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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期间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按残疾等级享受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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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50%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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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四级:40%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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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六级:30%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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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八级:25%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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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十级:20%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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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役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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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抚恤金
- 按地方标准发放,1-10级残疾军人终身享有,具体金额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通常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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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安置补助
- 一级、二级残疾退役军人移交政府安置时,给予70000元补助。
三、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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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补助 :退役后家庭生活困难者,可申请每年累计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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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残 :因工致残军人(非现役)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如九级伤残可获9个月本人工资+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由省、市规定。
总结 :部队对现役军人的补偿以伤残等级和工资为基础,退役后则转为地方抚恤体系。因战/因公致残的补偿标准高于因病致残,具体金额需结合地方政策及个人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