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排版格式标准国标主要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及最新修订要求,具体规范如下:
一、标题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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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标题 :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可分多行居中排布,标题内容最后不加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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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三号楷体(如“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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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题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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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标题:三号黑体(如“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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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标题:三号楷体(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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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标题:三号仿宋(如“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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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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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与字号 :正文使用三号仿宋(GB2312),英文及数字部分使用Times New Roman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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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距与对齐 :固定值28-30磅,段落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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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边距 :上3.7厘米、下2.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页脚2.9厘米)。
三、页码与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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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 :小4号宋体,居中排列,页码左右各加一字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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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款 :正文右下方空两行署名,时间用三号仿宋(如“2023年10月”)。
四、其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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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标点 :除法规、规章名称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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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标注 :正文下空一行用三号仿宋标注“附件”,后接全角冒号和名称。
注 :企业报告等非公文体式可参考上述标准,但需根据实际需求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