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车险定损金额的确定权主要在保险公司,但存在协商、第三方评估及法律途径的补充机制。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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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主导定损
保险公司定损人员根据车辆受损情况、维修零部件及工时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赔偿金额。定损需在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或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且需三方人员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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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争议解决
- 车主可对定损金额提出异议,提供维修报价单等证据与保险公司协商调整。 - 若协商无果,可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定损,其结果在诉讼中具有较高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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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物价局评估的补充
- 《民法典》规定,财产损失按市场价格或合理方式计算,为司法认定提供依据。 - 若保险公司与物价局评估结果冲突,法院通常采信物价局评估,且车主可申请上级部门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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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限额与赔偿范围
车辆全损时,车损险可获全额赔偿;人身或财产损害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按过错比例分担。
总结 :定损以保险公司为准,但协商、第三方评估及法律途径为车主提供救济渠道,确保赔偿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