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款一直不给怎么办? 核心解决思路包括:及时书面催告、协商补充协议、申请行政调解、法律诉讼**。若发包方无故拖欠,承包方可依据合同条款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规采取行动,必要时暂停施工并主张违约金。
分步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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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催告留证
通过EMS发送《工程款支付催告函》,注明项目名称、拖欠金额及付款期限,保留送达回执作为证据。若合同约定逾期利息,可一并主张。 -
协商分期或抵押
与发包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要求分期支付或以房产、设备抵押担保。录音或会议纪要记录协商过程,避免口头承诺无凭据。 -
向住建部门投诉
携带合同、进度证明等材料,向工程所在地住建局投诉,申请行政调解。部分地区可启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强制划拨。 -
法律途径追讨
- 财产保全:起诉前申请冻结发包方账户或查封财产。
- 优先受偿权:工程竣工6个月内可主张工程折价或拍卖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第807条)。
风险提示
拖延超2年可能丧失诉讼时效。若发包方资不抵债,建议同步申请劳动仲裁(涉及农民工工资)或破产债权申报。保留施工日志、验收单等全套凭证,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
总结:从催告到诉讼需层层推进,早行动才能降低损失。停工权行使前需评估合同条款,避免反赔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