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因涉黑涉恶犯罪被判处死刑的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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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案件
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法院一审宣判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共有 39807人 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其中包含因涉黑犯罪被判处死刑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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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典型案例
- 重庆 :2009-2010年期间,共判决黑恶犯罪团伙231人,其中 57人 被判死刑(含37人死缓),13人已执行死刑。 - 广东 :2020年9月宣判的5起案件中, 2人 被判死刑,3人判死缓。 - 普宁 :2021年3月,陈某喜因涉黑、故意杀人等罪名被执行死刑,其犯罪组织其他成员也获刑。
总结 :全国范围内因扫黑除恶被判死刑的人数约3.98万人(截至2020年9月),其中重庆、广东等地有典型集中案例。具体数字因统计时间和案件性质存在差异,建议以权威司法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