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提拔干部的流程通常遵循以下核心环节,确保选拔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一、动议酝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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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分析与方案制定
由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根据岗位空缺、班子结构等提出动议,明确选拔条件、范围及程序,形成初步方案并报上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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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与沟通
组织部门对动议人选进行档案核查、廉政审查等,同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人选符合要求。
二、民主推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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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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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调研推荐 :覆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群众代表,采用单独谈话并填写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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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推荐 :召开全体干部大会投票,需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纪检组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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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结果应用
推荐结果作为选拔重要参考,综合群众基础、日常表现及中间群体的评价。
三、组织考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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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考察对象
通过党委集体研究,结合推荐情况确定差额考察人选(通常1:2比例),并公示考察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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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考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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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查" :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核查、纪检意见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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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必谈" :与分管领导、直接服务对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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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考察 :走访近3年工作过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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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讨论决定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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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务会初审
考察组汇报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裸官"等问题,形成初步任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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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常委会表决
采用无记名票决制,实行"末位发言制",通过后形成正式任职建议。
五、公示任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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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7天,接受群众举报并调查核实,确认无问题后确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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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交接
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将干部送到新岗位并完成交接。
六、试用期管理
新提拔干部通常有1年试用期,期间接受全面考核,重点考察履职能力及群众满意度。
注意事项 :整个流程需严格遵循组织程序,注重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确保选拔的公平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