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并不直接管理财政厅,两者在职能和行政关系上存在明确的区分。
一、财政部的主要职能
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制定国家财政政策、法规和规划,实施宏观调控,管理中央财政收支,协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其主要职责包括:
- 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
- 管理中央财政预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
- 负责中央政府债务管理,监督财税法规执行。
二、财政厅的职能与定位
财政厅是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地方财政管理,包括地方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地方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 制定地方财税政策,完善地方财政体制;
- 组织地方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
- 监督地方财政收支,管理地方国有资产管理。
三、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
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财政部与财政厅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政策指导和财政体制框架内,财政部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指导地方财政厅的工作,但并不直接管理财政厅的日常事务。
四、总结
财政部与财政厅在职能上各有侧重,财政部负责国家层面的财政政策制定和宏观调控,而财政厅则承担地方财政的具体管理工作。两者通过财政体制和政策协调,共同推动我国财政体系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