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企业正职属于高级领导干部,通常对应正厅级行政级别,在地方经济和政治体系中具有重要影响力。这类职位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由省委直接管理,其权力范围涵盖企业战略决策、资源调配及重大人事任免,地位与地级市市长或省厅厅长相当。
省管企业正职的行政规格明确体现为厅局级,其任命需经省委组织部考察并报省委审批,属于省管干部序列的核心成员。例如,省属一类国企的“一把手”常与副省级城市副市长或省发改委主任同级调动,甚至可能进入省委委员名单。这类岗位的选拔标准强调政治素养与经济管理能力双重考核,通常需具备地方党政机关或大型企业副职的任职经历。
从实际职权看,省管企业正职掌控的资产规模可达千亿级,直接影响地方GDP和就业。以能源、交通类省属企业为例,其决策涉及全省基础设施布局,常参与省级政策制定咨询。他们享有与厅级公务员同等的政治待遇,如参加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列入重大事项汇报对象等。
需注意,不同省份对省管企业的分类存在差异。经济强省的头部国企(如省级金控集团)正职可能按“强正厅”对待,而一般竞争类企业则可能对应普通厅级。部分岗位存在“高配”现象,例如由副省长兼任重点国企董事长,此时实际级别会进一步提升。对于职业发展而言,此类职位既是企业高管的天花板,也是向副省级晋升的关键跳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