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划拨给国企的集体土地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具体选择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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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改制企业可自由进行土地转让、抵押、租赁等操作,适合资金充裕、效益较好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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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方式
通过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获得使用权,按年缴纳租金。此方式可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且租赁合同可转让、转租或抵押,适用于资金紧张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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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方式(作价出资)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由国家以土地股权替代出让金。改制后企业持有该土地,可按市场规则处置,适合需保留土地资源且具备长期发展潜力的企业。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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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土地用途未改变(如基础设施、公益项目),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保留划拨方式,但期限通常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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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时,需根据产业政策、土地性质及财务能力选择合适方式,并报省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