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划拨土地的入账处理需根据企业类型和会计政策分情况处理,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一般企业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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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允价值入账
依据新准则,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按公允价值计量。若存在相关凭证且金额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小,可直接按凭证金额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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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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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
借:无形资产(或开发成本,房地产企业) 贷: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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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 贷:递延收益
(房地产企业需将土地成本计入开发成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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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地产企业特殊处理
房地产企业取得的无偿划拨土地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需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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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 :
借:无形资产 贷: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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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时 :
借:管理费用 贷:递延收益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土地成本计入开发成本科目)。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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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确认
若土地划拨涉及政府补助,需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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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构成
除土地成本外,如缴纳的配套费、土地储备金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房地产企业需将土地成本单独计入开发成本。
总结 :非房地产企业通常将无偿划拨土地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分摊递延收益;房地产企业则将其作为政府补助处理,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具体操作需结合企业类型和会计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