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政府划拨的资产账务处理需根据资产类型和划拨方式分情况处理,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无偿调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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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账处理
企业按批准文件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或“递延收益”(新准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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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与收益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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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逐月或年分摊递延收益,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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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土地征用费、迁移补偿费等正常施工费用,应计入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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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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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处理
调出时需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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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
若发生清理费用,借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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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处理 :若划拨资产属于政府补助(如土地使用权),新准则下按公允价值入账,差额计入递延收益,最终分摊至收益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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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涉及所得税时,需计算递延收益的税务影响,贷记“递延税款”和“资本公积”。
注意 :房地产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计入“开发成本”而非“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