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行政职务的填写需根据具体岗位和职称要求进行,以下是关键要点:
-
行政职务分类
-
领导职务 :包括科长、处长、局长、经理等(如工程部门负责人)。
-
非领导职务 :如科员、办事员、巡视员等(如行政助理、资料员)。
-
驻外职务 :如大使衔、公使衔等(适用于外交相关岗位)。
-
-
填写原则
-
实事求是 :按实际担任的职务填写,若无职务可填“无”或实习/见习等。
-
多职务处理 :若同时担任多个职务,可逐个填写(如“项目经理(技术岗)+部门经理(行政岗)”)。
-
-
与职称的区分
-
行政职务与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项目经理)需分开填写,避免混淆。
-
二级建造师等专业考试中,可填写“项目经理”等与工程直接相关的行政职务。
-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无明确行政职务,可描述实际工作职责(如“技术负责人”)。
-
报考相关职业资格时,需根据资格要求选择对应职务(如建筑工程类选择“项目经理”)。
-
示例 :
-
作为项目经理:填写“项目经理”。
-
作为部门负责人:填写“部门经理”。
-
作为行政助理:填写“行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