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转移到外地,需满足以下条件:职工已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或停缴状态,且无未结清的公积金**债务。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或线下至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准备身份证、封存证明等材料。
一、转移条件
- 账户状态:上海公积金账户需封存或停缴。
- 劳动关系:与上海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情况:无未结清的公积金**债务。
- 提取业务:无未办结的提取业务或生效中的异地**缴存使用证明。
二、所需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
- 外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转入地公积金账户信息)。
三、办理流程
- 申请联系函:至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开具《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
- 提交材料:将联系函及所需材料提交至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 资金转移:转入地审核通过后,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金转入转入地账户。
- 确认到账:关注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确认资金到账情况。
四、注意事项
- 转移手续通常需1个月完成,具体时间因各地政策而异。
- 确保转入地公积金账户信息准确,避免因信息不符导致转移失败。
- 转移后,可在转入地继续缴存或使用公积金。
通过以上流程,您可以顺利完成上海公积金转移至外地,享受公积金政策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