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缴纳公积金的职工,若异地购房(需为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或房款,需满足夫妻至少一方在长沙缴存公积金,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契税证明等材料。 关键条件包括:购房地为工作地/户籍地、契税凭证出具24个月内申请、同一套房仅限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或总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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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异地购房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夫妻一方的工作地(需提供个税/社保/公积金缴存证明)或户籍地(以身份证或户口簿地址为准)。购房类型限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二手房需产权过户满1年),且自契税完税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同一套房仅能提取一次。 -
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身份证、婚姻证明(已婚需结婚证、离婚需离婚协议)、长沙本地一类银行卡。购房材料需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异地购房另需补充:- 工作地购房:配偶近3个月的个税/社保/公积金缴存证明;
- 户籍地购房:户口簿(若身份证地址与户籍不一致);
- 房产证明:购房地房管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房产信息(含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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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与限制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购房)或总房款(一次性付款),且需保留公积金账户百元位余额。若为共有产权房,按产权比例计算可提额度。湖南省外购房需人工审核,通常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
办理方式
支持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 线上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或“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提交;
- 线下可前往长沙公积金中心各营业厅或合作银行柜台;
- 跨省通办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由长沙中心审批。
提示: 建议提前核对材料完整性,避免因证明缺失延误办理。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公证书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实时政策可能调整,办理前可通过长沙公积金官网或热线0731-12329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