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商转公流程如下:
- 先还后贷方式 :
- 借款人持原商贷银行盖章的《个人住房商业**转住房公积金**确认书》,向受托银行申请“商转公”**并经审查批准后,再自行全部或部分结清原商贷,并办妥抵押设立登记手续后,由省直分中心发放**资金至申请人提供的本人账户。
- 以贷还贷方式 :
- 借款人持原商贷银行盖章的《个人住房商业**转住房公积金**确认书》,向受托银行申请“商转公”**,经审查批准并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后,省直分中心发放**资金至原商贷。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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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房产证“两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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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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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原件及近一年还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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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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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等。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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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到省直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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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中心受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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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通过后,通知客户解除原商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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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解押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到省直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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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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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到借款人账户。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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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转公”前,商贷还款必须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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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结清**后,他项权证先不能注销,需在前台受理完毕后方可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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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
建议在办理“商转公”前,详细咨询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办理流程,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